宁波梅山综保区口岸公共保障维保服务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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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梅山综保区口岸公共保障维保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梅山综保区口岸公共保障维保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梅山综保区口岸公共保障维保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6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梅山保税港区于2008年获国家批准设立,****总署关于封关基础设施规范标准实施建设,进境罗汉松指定监管场地于2012****总署批准设立,****总署关于监管作业场所标准建设,上述基础设施支撑梅山口岸跨境物流、保税贸易、特定商品进口贸易等顺利发展。为推动梅山口岸高质量发展,拟选取具有丰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经验单位委托综合维保服务。****是**梅山保税港区的投资建设主体,十余年来承建包括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卡口基础设施、海关监管作业场地基础设施等基建项目,熟悉梅山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安全标准、运维要求等,拥有成熟的建设管理与协同配合能力,长期全面参与梅山口岸开发建设。综上所述,****深度参与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对建设信息及口岸设施标准熟悉了解,能及时准确响应口岸运维服务需要,为保障设施运维服务的持续性、稳定性及安全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关于特定公共服务事项的规定,推荐向“****”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服务中心9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0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4-****4408

传 真:/

地 址:**市**区梅山街道成海路6号1幢1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办公室

联 系 人:严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4-****3754

传 真:/

地 址:**市**区新碶长江路1166号6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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