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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商务局备案的**县环境在线监测设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规及技术标准规定,委托相关单位编制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根据“办水保[2020]160号”《****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对《**县环境在线监测设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向社会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张平180****2595
监督电话: 0835-****266 ****水利局)
附件:******县环境在线监测设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