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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省财政厅、****保障厅下发的《关于为农村老农民技术员发放工龄补助的实施方案》(皖农办〔2014〕96号)和《**省政策范围内无物证农村老农民技术员身份和工龄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皖农办〔2015〕160号)要求,我县老农民技术员、老兽医和老拖拉机手(简称“三老”****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按照“公开公正、客观真实、严格把关”的原则,采取“证人可靠、组织调查属实、公示无异议”的方式对申报工龄补助的农村老农民技术员进行了入户审核、调查取证认定。我县已调查认定王敬美等43名农村老农民技术员工龄补助材料,并经县老农民技术员、老兽医和老拖拉****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6日—12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三老”****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赵伟,电话:199****0101。
**县“三老”****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县政策范围内无物证农村老农民技术员身份和工龄审核结果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