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剧场设备更新项目(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3日
二、更正内容:
采购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附表1.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
现更正为:
附表1.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
| 序号 |
评标因素(分值) |
评标标准 |
|
| 1 |
商务评价项 (F=100分) |
业绩 (30分) |
投标人2019年1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需包含舞台灯光、舞台音响、舞台机械),每提供一个计10分,最多计30分。 注:提供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大签页、签约日期为准等)及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范围须体现舞台灯光、舞台音响、舞台机械系统关键性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提供不清晰、不齐全的不计分。 |
| 综合实力 (19分) |
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个计5分,最多计15分。(认证范围需至少同时包含舞台灯光、舞台音响、舞台机械的安装调试,证书在**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提供相应认证证书复印件、查询网址及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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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同时具备专业灯光、音响、舞台机械等证书的计4分。 注:(以上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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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力量 (14分) |
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9分,具有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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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5分。 注:同一人员有多本证书不重复计分,须提供相关人员技术职称证书职称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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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后服务(25分) |
1、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至少应包含:整体售后 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产品免费保修年限、售后人员技术力量、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服务机构人品配置情况、产品退换响应时间、配件优惠后的报价、配件储备情况、其他优惠的售后服务措施等),未提供方案本项计 0 分;有标题无实质性描述每个内容扣2 分;其中每处缺陷扣 1 分,扣完10 分为止。 (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2、投标人具有维保服务机构的,得15分。 注:若维保机构属于投标人独立运营****公司、或投标人分支机构)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维保服务机构属于委托的,提供委托协议复印件和受托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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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方案(12分) |
为方便采购方管理人员能正常使用相关设备,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专业的人员培训方案,包括规范的培训目标、培训方式、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达到的培训效果等;未提供方案本项计 0 分;每有 1 项缺漏或有标题无实质性描述或有缺陷的每处扣 2 分,扣完 12分为止。 (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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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原四、采购清单一览表及技术参数要求 :2.1钢结构技术参数现更正为:
| 3 |
钢结构 |
舞台钢架规格:长 17 米,宽 11.5米,高 14.5米,承载重量 300吨。 舞台立柱、舞台栅顶固**装在舞台上空(约288平方米),马道悬吊在栅顶下方(约75平方米); |
1 |
项 |
否 |
3、2.2LED电脑摇头染色灯技术参数现更正为:
| 1. |
LED电脑摇头染色灯 |
1.输入电压:AC100-240V 50/60Hz |
20 |
台 |
否 |
3、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9时30分(**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原开标时间:2024年12月9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原开标地点:****中心4****中心第 4 开标室。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9时30分(**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中心4****中心第五开标室标书代写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及本更正公告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曾玉兰 电话189****3717
2、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区人民西路
联系人: 符先生
电 话: 186****0303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南岭大道958号大华天都5栋19楼;
联系人:曾女士
电 话:189****3717
| 文档附件: |
| ****剧场设备更新项目(一期)变更公告(第3次)相关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