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内各有关经营主体:
****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农改办〔2024〕11号)要求,依据《关于印发〈**省**市**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方案〉的通知》(盱农发〔2024〕32号)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社区、马庄社区、白鹤村、**村、万斛村、三官村,****社区、芦沟社区、岗村、黄花塘村、华塘村、新铺村、时家集村、茶场,穆店镇永华村、桃园村等3个镇15个村、1个茶场范围内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的村集体、企业、**社、家庭农场、养殖户等。
二、项目类型及申报内容
(一)绿色生态智慧养殖模式创建项目。创建小龙虾绿色生态智慧养殖模式,支持开展小龙虾大棚反季节养殖(或暂养)、****水库)网箱暂养,要求养殖(或暂养)设施面积在2000m2以上。
(二)小龙虾新品种研发、推广奖补项目。实施小龙虾新品种研发补贴,对参与研发并通过国家级审定的小龙虾经营主体予以奖补;积极推广养殖小龙虾新品种,对“**1号”小龙虾新品种苗种科普推广的单位或养殖户予以补贴。
(三)****园区(企业)集聚建设项目。优化**龙虾产业布局,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做强二产加工业。支持入驻绿色食品产业****工厂的加工企业或单位进行设备更新、品牌提升等方面建设,打造集聚效益、示范效益。
(****交易中心提升项目。****检测中心、****中心、****中心、龙虾及龙虾相****中心、******中心、****基地的主体;支持冷链物流仓储等配套建设;****交易中心标志性龙虾雕塑、文创产品开发等方面的主体;支持以龙虾为主的电商产业集聚区建设,奖补一批电商销售、电商优品培育、品牌培育、包装策划、展示展销和技能培训等龙虾电商经营主体。
三、支持方式及标准
(一)支持方式。小龙虾新品种研发、推广养殖奖补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直接补助”方式予以补助。其他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予以补助,待项目建成后,由项****农业农村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
(二)支持标准。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总额450万元,其中:绿色生态智慧养殖模式创建项目180万元;小龙虾新品种研发奖补项目30万元;“**1号”小龙虾新品种推广养殖补贴100万元,一方面对建设“**1号”小龙虾新品种种苗科普展示馆的单位补助,最高不超过80万元,另一方面对购买“**1号”小龙虾新品种苗种的养殖户拟按照4元/kg的标准予以补贴(根据实际申请补助情况及资金盘予以统筹考虑,并报局党组会审核同意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园区(企业)集聚建设项目70万元;****中心提升项目70万元。除村集体项目外,其他企业、**社、家庭农场、养殖户等承建申报的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50%。
四、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
五、项目申报实施程序
(一)公开申报。各相关主体开展项目申报,其中小龙虾新品种研发奖补项目申报主体填报小龙虾新品种研发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小龙虾新品种推广养殖奖补项目申报主体填报小龙虾新品种推广养殖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2),其他项目申报主体填报2024年**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申报表(附件3)。
(二)项目立项。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拟定项目立项意见,报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立项。
(三)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及时科学编制****农业农村局批复实施;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项目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复。
(四)项目验收。项目建设单位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完善验收资料,开展第三方审计,****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由县农业农村局制定验收方案,组织专家开展验收。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小龙虾新品种研发奖补项目申报主体提交小龙虾新品种研发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附件资料,小龙虾新品种推广养殖奖补项目申报主体提交小龙虾新品种推广养殖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附件资料。其他项目申报主体提交2024年**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申报表(附件3)、承诺书(附件4)、经营证照复印件(包含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
(二)资料报送
项目申报材料统一A4纸打印,胶装成册,纸质材料一式五份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小龙虾新品种推广补助资金申请表于2025年4月30日前),报****中心。凡逾期申报或申报资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晓鹏,联系电话:0517-****5856,电子邮箱:****@163.com。
3.2024年**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申报表.docx
5.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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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