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现将我单位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需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需求描述 |
预计采购 时间 |
备注 |
| 1 |
移动测试验证平台 |
该平台主要用于构建验证无线接入技术的车载移动环境,主要有车载平台、网络接入、操作台位、设备机柜、电力保障等功能部件。 |
2024年12月 |
二、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三、预计交付时间
交付时间:2025年3月。
四、意向人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2.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中华人民**国国籍,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行政处罚,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网(www.****.cn)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或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等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五、有关说明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二)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参与意向与意见建议,内容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和完善采购需求的重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对供应商所提出的反馈不作书面回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1-****4324
175****7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