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管理中心2024年度清廉视频制作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深化清廉品牌建设,力争实现品牌提档升级,****中心****中心2024年度清廉视频制作项目。项目内容:****中心2024年度清廉视频制作项目,项目业主为****。项目最高限价为4.5万元,实施地点:**。实施时间:2024年11月-12月。
2、采购内容和范围:本次采购设1个标段,1个合同段,中标单位与****签订合同;本项目由****负责实施本次采购事宜。采购范围具体如下: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视频时长 |
项目最高限价 |
| 1 |
****中心2024年度清廉视频制作项目 |
按照要求编制清廉视频文案,并做好后期拍摄剪辑编制等工作,形成完整的清廉视频。 |
3-5分钟 |
4.5万元 |
3、√服务期限:1个月
4、√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视频内容符合清廉题材要求。
5、其他: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广告制作、市场营销策划、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等内容。
(2)业绩要求:自2021年7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一项金额2万(含)以上的短视频制作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若合同协议书中无法体现项目时间、项目金额、项目内容的还需额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3日(**时间,下同)。(不得少于1个工作日,且与系统设置时间一致)
2、潜在供应商****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进行供应商注册即可,网址为https://cncico.****.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网址为https://cncico.****.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电子标服务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12月3日23时59 分。采购人将于2024年12月4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应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标书代写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标书代写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9时0分;(不得少于1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R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集团****中心(地址:****市**区大钱路77号,联系人:施女士,电话:057****1805)。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6日9时0分。
5、其他要求: /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cncico.****.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环渚街道大钱路77号
联 系 人: 施女士
电 话: 057****1805
2、监督部门:**沪杭甬****公司纪检室
地 址:**市钱江**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大楼2号楼5楼
电 话:0571-****5588
3、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5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