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申报软件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对个税申报软件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个税申报软件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及要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 1 | 个税申报软件采购项目 | 1 | 600000 |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个税申报软件采购项目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税****总局《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个人税收管理项目》(项目编号:****)、《****总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个人所得税部分)软件升级完善项目》(项目编号:2018CGSC001)、《2021****税务局升级完善及运行维护项目》(项目编号:2021CGSC041)等项目的承建厂商。税友集团承担了金税三期工程个人税收管理项目的开发与**推广,并深度参与了国家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进程中所涉及的应用软件部分工作,且承担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汇算清缴等涉税业务的技术支持与保障工作。税友集团专注税务信息化20年,具有一支熟悉个人税收政策、熟知个人税收管理模式、熟练掌握个税代扣代缴、汇算清缴业务专业团队。税友集团在个人所得税税制政策变动时,能够确保政策、业务、技术的理解准确性、响应及时性、保障有效性,是当前业内能够承接个人所得税相关业务的最佳选择。
亿企****公司(以下简称“亿企薪福”****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税友集团”)子公司,****集团面向企业人资业务的经营主体。其中:亿企****公司系****公司****公司,控股比例90.00%,****公司****集团****公司****公司。
综上所述,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亿企****公司、**省**市**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403室
6、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孙海榕 | ****集团 | 高工 |
| 曾诚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高工 |
| 林向明 | ****中心 | 高工 |
7、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6日至 2024年12月 03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9、本项目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六一北路558号金三桥大厦3#楼6层04室
联系人姓名:陈晓倩
联系电话:183****1680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五一北路88****服务社4层
项目联系人:黄工、潘工、方工
联系电话:0591-****6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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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