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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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县PS-2024-4号 仙自然资公告****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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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批准(莆政土(仙)[2024]23号),******局(以下简称出让单位)决定公开拍卖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买申请人须出具承诺书保证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贷款、银行理财、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涉及购地的全部资金均为本单位(人)合规自有资金。如该地块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书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收回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我县拍卖出让实行“网络报名,现场审核,现场交易”制度,所有竞买人必须通过“《**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新系统试运行”进行注册登记并按系统要求提交竞买申请,并按公告时间携带相应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应与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相符),准****服务中心312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结束后随即进行现场拍卖交易。在**县境内尚欠土地出让金者,不予申请竞买。竞买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拍卖出让方案,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即表示对拍卖方案及拍卖地块现状无异议且全面接受。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对拍卖地块提出异议的,概不受理。 三、竞得方式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_____________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7日12时00分00秒至2024年12月16日23时59分59秒到 ****中心网站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7日12时00分00秒至2024年12月16日23时59分59秒通过**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08时50分00秒(**县PS-2024-4号);我局将在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00秒(**县PS-2024-4号)进行现场审核。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予以确认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现场交易活动在 ****中心312室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该宗地采用装配式建造的建筑面积比例按照《****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莆政办[2018]17号)、《****建设局关于对2021-2025年**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面积比例进行逐年调高的通知》(莆建管[2021]7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银行帐户 : 联系人:张力 联系电话:059****1827 联系地址:****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 ******局 |
工商银行**燕顶支行 |
140********00007894 |
| ******局 |
****银行**县支行 |
935********1918936 |
| ******局 |
民生银行****鲤中支行 |
****37196 |
| ******局 |
****银行**支行 |
100********0010001 |
| ******局 |
建设银行**支行 |
350********700001938 |
| ******局 |
**银行****支行 |
145********0019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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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二〇二四 年 十一 月 二十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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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表 |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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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宗地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其它条件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 1 |
**县PS-2024-4号 |
**县**街道 |
36562.30 |
城镇住宅用地(商品房(普通商品房:面积 36562.3平方米、出让年限 70年))); |
1-2.4 |
23 |
30 |
|
1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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