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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厅关于印发及其评价标准的通知》(豫水管〔2023〕15号)规定,市水利局组****水库、兰营水库、刘山水库、****水库、****水库、****水库、**(**建设路老桥头-三夹河入**段)左岸堤防工程进行了标准化管理市级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水库、**(**建设路老桥头-三夹河入**段)左岸堤防工程为**省二级标准化管理工程,兰营水库、刘山水库、****水库、****水库、****水库工程为**省三级标准化管理工程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提出书面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
受理部门:****管理科
联 系 人:杨楠
联系电话:0377-****1234
地 址:**市**区中州中路3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