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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4-11-2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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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评估法一-工程货物-设备 |
| **市生态食品产业园项目冷库设备及安装项目澄清公告3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市生态食品产业园项目冷库设备及安装项目做如下澄清修改: 第三章评标办法2.2.2(1)业绩现修改为:近 3 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36 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60%的类似制冷安装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得 2 分,最高 8 分。标书代写 本澄清修改通知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内容,澄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