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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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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规划**村建证〔2024〕13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局 | |
| 日 期 | 2024-11-27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江杰泉/江活泉 |
| 建设项目名称 | 江杰泉、江活泉农村村民个人非公寓式住宅建设 |
| 综合受理号 | hd202****10048 |
| 建设位置 | 花东镇竹湖村 |
| 建设规模 | 住宅楼1栋,地上3层,建筑高度11米,基底面积193.4307平方米,建筑面积559.39平方米,用地面积194平方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附注: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取得施工许可;依法无需取得施工许可的,应当在有效期内开工。逾期未取得施工许可或者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附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