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企业:
为推进落实《****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3〕4号)精神,****网信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发布了2025年第一批**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1.支持信息系统与应用发展(附件1)。
2.支持生物医药发展(附件2)。
3.支持高端装备发展(附件3)。
4.支持航空航天发展(附件4)。
5.支持轻工发展(附件5)。
6.支持产业垂直整合项目建设(附件22)。
(二)提高产业能级
7.发展集群促进组织和运营机构(附件6、7)。
8.支持园区特色化发展(附件8)。
9.发展专精特新企业(附件9)。
(三)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
10.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安全体系建设(附件10)。
11.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项目(附件11、12)。
12.建设智能化数字化应用场景(附件13、25、27)。
13.建设新型智能基础设施(附件14、15)。
14.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附件16)
15.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附件17)
16.推进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发展(附件18、19)
(四)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
17.支持创新平台发展(附件23、26)。
18.支持卡点技术攻关(附件20)。
19.推动新产品创新应用(附件21、24)。
(五)强化制造业要素保障
20.强化数据要素支撑(附件28)。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均应在高新区范围内。按照《**市社会信用条例》的相关规定,项目申请单位不能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信用主体。
2.单位依法经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具备承担完成项目的能力。
3.项目符合本通知的支持方向。
4.项目建设所在地在高新区范围内。
5.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专项资金。每年度内,同一个项目仅享受一次支持,同一个主体可通过高新区申报最多3次本专项资金支持。
6.符合申报方向对应附件的要求。
(二)申报程序
附件1—21为工信方向,附件22—24为发改方向,附件25—26为科技方向,附件27—28为网信方向。
1.本次项目申报工作由高新区经发局(工信、发改方向)、科技局、网信办三个部门分别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
2.请项目申请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应情况,分别报送至高新区经发局、科技局、网信办。
(1)申报附件1—21工信方向:
步骤一:请项目申请单位于12月5日17:00前登录**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xmps.****.cn/),注册账号,按照页面指引填报项目信息,通过系统生成《项目申请书》,上传有关申报材料及承诺书的扫描件(推荐意见、配套承诺盖章页待高新区提供后上传)。12月5日17:00后在系统上提交的申报,将不予审核。
步骤二:请项目申请单位于12月5日17:00前登录****高新区智慧经济平台(https://qyfw.****.cn:9055/)“政策申报-项目申报大厅-限时政策申报”栏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12月5日17:00后在系统上提交的申报,将不予审核。
步骤三:待高新区经发局对电子版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后,请项目申请单位于12月6日17:00前向高新区经发局工信科递交纸质材料。12月6日17:00后提交的纸质材料将不予接收。
(2)申报附件22—24发改方向:
步骤一:请项目申请单位于12月5日17:00前登录****高新区智慧经济平台(https://qyfw.****.cn:9055/)“政策申报-项目申报大厅-限时政策申报”栏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12月5日17:00后在系统上提交的申报,将不予审核。
步骤二:待高新区经发局对电子版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后,请项目申请单位于12月6日17:00前向高新区经发局发改科递交纸质材料。12月6日17:00后提交的纸质材料将不予接收。
(3)申报附件25—26科技方向:
步骤一:请项目申请单位于12月5日17:00前登录**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cn)在线完成填报;12月5日17:00后在系统上提交的申报,将不予审核。
步骤二:请项目申请单位于12月5日17:00前登录****高新区智慧经济平台(https://qyfw.****.cn:9055/)“政策申报-项目申报大厅-限时政策申报”栏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12月5日17:00后在系统上提交的申报,将不予审核。
步骤三:****科技局对电子版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后,请项目申请单位于12月6日17:00****科技局递交纸质材料。12月6日17:00后提交的纸质材料将不予接收。
(4)申报附件27—28网信方向:
步骤一:请项目申请单位于12月5日17:00前登录****高新区智慧经济平台(https://qyfw.****.cn:9055/)“政策申报-项目申报大厅-限时政策申报”栏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12月5日17:00后在系统上提交的申报,将不予审核。
步骤二:****网信办对电子版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后,请项目申请单位于12月6日17:00****网信办递交纸质材料。12月6日17:00后提交的纸质材料将不予接收。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要求真实、清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请单位对提供的全部资料应保存完整以备查。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申请书(附件29)。
(1)申报附件1—21工信方向,项目申请单位须通过系统生成项目申请书,请勿直接填报附件29。直接填报附件29的,将退回申报材料。
(2)申报附件22—28方向,按照附件要求填报。
2.申报方向对应附件中要求的材料。
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4.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https://www.****.cn)网站查询并本单位信用信息报告;在**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cn/gsxt)网站查询本单位信用信息,并打印本单位“信息类别分类”下“行政处罚信息”和“信用监管名单信息”页面。
5.项目申请单位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含附注)。
6.项目申请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上述顺序装订,左侧胶装成册,书脊处注明申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申报方向。
2.全套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刻在光盘内,以“高新区+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形式命名,盘面标注申报单位,文档格式详见各附件要求。
(五)申报时间地点
1.附件1—21方向项目,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日为2024年12月6日17:00之前,各项目申报主体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两份,光盘一份),报送高新区经发局工信科(****新区日新道188****管委会1号楼五楼511会议室)。不接受邮寄。
2.附件22—24方向项目,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日为2024年12月6日17:00之前,各项目申报主体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一式四份,光盘四份),报送高新区经发局发改科(****新区日新道188****管委会1号楼五楼549工位)。不接受邮寄。
3.附件25—26方向项目,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日为2024年12月6日17:00之前,各项目申报主体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两份,光盘一份),****科技局(****新区日新道188****管委会1号楼四楼449工位)。不接受邮寄。
4.附件27—28方向项目,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日为2024年12月6日17:00之前,各项目申报主体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光盘两份),****网信办(****新区日新道188****管委会1号楼8楼801工位)。不接受邮寄。
5.申报材料经高新区核查后,按上级部门上报截止时间统一上报,超过2024年12月6日17:00不报不再受理。
三、相关要求
(一)各项目申请单位应按通知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相关材料,科学合理测算新增投入产出情况(详见《项目投入产出情况表》)。对于项目申请单位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恶意串通等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进行处理。
(二)申请材料所有财务数据均填报项目申报单位个别财务报表数据,不得填写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三)项目申请单位如有申报内容相关问题,请电话咨询申报方向对应附件后市级各部门联系人。如果材料送交或智慧经济平台相关问题,请咨询高新区各部门联系人。高新区不委托任何机构提供项目咨询服务,不承诺评审结果,不索要项目申报材料或企业信息,请项目申请单位注意甄别。
(四)请各项目申请单位对比本通知正文及附件相关要求与《****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5年第一批**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预通知》有无变化,如有变化以本通知为准,按本通知的要求和模板完善后,再正式提交申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提交后,项目材料补正、高新区内申报进度等信息可通过高新区智慧经济平台查询,请项目单位随时关注****高新区智慧经济平台(https://qyfw.****.cn:9055/)“政策申报-项目申报大厅-限时政策申报”中已申报栏,按要求跟进相关要求。
(六)申报本专项资金支持获得的高新区财政配套资金后,企业从高新区获得的其他支持资金采用“就高不重复”原则拨付。高新区财政配套资金重点支持对高新区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产业生态建设有重大贡献的企业和项目。
附件:
1-市工信局-信息技术发展处-信息系统与应用场景建设和产品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2-市工信局-生物医药产业处-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6-市工信局-规划发展处-培育市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项目申报指南
7-市工信局-规划发展处-奖励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项目申报指南
8-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处-支持园区特色化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9-市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发展处-发展专精特新企业项目申报指南
10-市工信局-工业数字化转型处-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申报指南
11-市工信局-工业数字化转型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12-市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发展处-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链式数字化转型项目申报指南
13-市工信局-电子信息产业处-支持应用场景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电子信息方向)
14-市工信局-通信发展处-支持工业互联网网络建设及5G应用项目申报指南
15-市工信局-通信发展处-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17-市工信局-信息技术发展处-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21-市工信局-装备工业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集成应用项目申报指南
22-市发改委-创**高技术发展处-支持产业垂直整合项目申报指南
24-市发改委-支持推动新产品创新应用项目申报指南(创新成果产业化方向)
25-市科技局-建设智能化数字化应用场景项目申报指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重大项目**台方向)
27-市委网信办-信息化发展处-建设智能化数字化应用场景项目申报指南(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元宇宙方向)
28-市委网信办-****管理处-强化数字要素支撑项目申报指南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1—21,经发局工信科联系人:苏志新、刘姣,电话:****6835;
附件22—24,经发局发改科联系人:刘薇,电话:****6328;
附件25、26,科技局联系人:柴畅,电话:****6858;
附件27、28,网信办联系人:马若文、胡志明,电话:****6857、****6421
****高新区智慧经济平台技术支持:刘老师,198****5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