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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2024年9月第23批发电车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本项目有如下变更,敬请注意: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3.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发电车)的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
现变更为:
3.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发电车)的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进口品牌如不直销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有效的代理授权书和生产厂家在国内(或行业内)采用代理或经销模式(不直销)的证明材料,由于区域代理引起的争议由投标人自行解决,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 2024年12月07 日16:00标书代写
文件发售结束时间变更为: 2024年12月08 日16: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12日 11:00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12日 11:00标书代写
联系人:任锐
联系电话:0349-****051
****(章)下载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