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闸北村棚户区改造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审批
江苏-盐城-亭湖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东闸北村棚户区改造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发表于 **** 10:25 |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污染防治法》、《土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对《新东回迁小区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如下:
1、地块概况
东闸北村棚户区改造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省**市亭****社区境内,四至范围为**开放大道,南至小新**侧绿地,西至老虎桥,北至东闸北路,总面积46002平方米(合68.96亩)。根据《**市城市总体规划-****车站地段(青年**)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2030),调查地块内被规划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确定用地分类名称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商业用地(0901)。
2、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经第一阶段调查及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该地块土壤污染物检出值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污染物检出值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并且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物检出值未明显超过地块外对照点污染物检出值。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并且经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开展调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3、 相关建议
(1)项目建设期间须对地块采取封闭管理措施,避免外来不确定性污染物进入地块。
(2)地块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应避免人员与地块内地下水的直接接触,加强地下水的环境管理。
(3)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避免地块外土壤的使用,若采用外来土壤,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外来土壤进行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须及时清运,不得长期堆放或填埋。
4、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场地调查单位:**仁宇****公司
联系人:施工
电话:183****2255
电子邮件:****@qq.com
地址:****广场**商办楼幢146室(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