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公路分中心周庄道班院内场地租赁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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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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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周庄道班院内场地租赁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采购人:****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宛主任 联系电话:0552-****307

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中恒大厦22楼2201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33****9570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中心周庄道班院内场地租赁项目

2、租期:一年

3、底价:每年租金为15277元(租金一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

5、成交价:16800元/年;

中标人名称:****

6、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15时30分

7、公示期限:2024年11月26日至2023年11月29日

各中标人如有质疑,可在本项目公示期按****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扫描件形式向采购方提出,中标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邮箱:****@163.com,联系电话:133****9570。

若中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箱或电话提交。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转让方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中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中标人的资格审核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 ****

2024年11月26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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