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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于2024年11月01日 发布了 **** 1.8米专用测运控设施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原采购文件未明确价格评审标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 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日期:2024-11-02,更正为:2024-11-28。
原公告的 获取招标文件 结束日期:2024-11-08,更正为:2024-12-04。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12-10 08:00:00,更正为:2024-12-30 08:0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10 09:00:00,更正为:2024-12-30 09: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2-10 09:00:00,更正为:2024-12-30 09:00:00。标书代写
将价格评审标准表中价格分的详细描述修改为: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 说明:报价低于其他所有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平均报价40%以上,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和履约担保承诺,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未按照****委员会认为其无法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