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县域智慧停车场及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供配电工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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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及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供配电工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7

****停车场及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供配电工程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停车场及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供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相关内容变更如下:

原招标公告:

1、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不能在其他项目担任任何职务)。需要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其他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20〕208 号最低配备标准配备,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需要提供近 6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现更正为:

1、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不能在其他项目担任任何职务)。需要提供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

2、其他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20〕208 号最低配备标准配备,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需要提供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

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特此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行政监督部门:****改革局****办公室

电话: 0734-****389

招标人:****

地 址:**省******工业园电子产业聚集区4号厂房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55****878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413号运成大厦12、16楼

联系人:梁向坤、李伟、朱霞、吴广绿

电话:166****8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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