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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共利益需要,县政府决定实施大吉山钨矿独立工**改造提升工程避险搬迁项目,拟对该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规定,县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大吉山钨矿独立工**改造提升工程避险搬迁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充分论证,****政府网予以公布(网址: http://www.****.cn/)并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23日。如有意见,应在该期限内以书面****中心(办公地址:全****安置小区管理用房二楼,联系电话: 0797-****990,邮箱:****@163.com),同时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
附件:全**大吉山钨矿独立工**改造提升工程避险搬迁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