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琅环湖科创园5号路工程(第2次) | ||
| 澄清 |
琅环湖科创园5号路工程(第2次)
答疑及澄清文件
一、答疑部分
1、**公交站台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未见图纸相关做法。
回复:详见DL-14中人行道结构。
2、挡土墙下预制方桩是否有单桩承载力要求或是仅需满足复合地基承载特征值≥90KPa即可
回复:按图纸要求。
3、预制方桩是否有检测要求
回复:按图纸要求。
4、挡土墙顶部是否设有围护结构
回复:否。
5、未见绿化灌溉相关设计,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回复:否。
6、环保型雨水口大样未见盖板、梁配筋及混凝土强度,建议复核梁1截面尺寸。
回复:按图纸要求。
7、管线穿越特殊路基范围,有无特殊做法要求
回复:按图纸要求。
8、给水管部分排泥井如何排水未说明,请补充说明。
回复:排泥井就近接入雨水系统。
9、图纸给水管多处与排水管交叉如何处理请明确。
回复:具体情况视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0、排水工程中多处排水管标高交叉重叠,如何处理请明确。
回复:具体情况视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1、预算内的PVAS多棱增强波纹管、球墨铸铁井盖、球墨铸铁管、钢筋混凝土管等材料单价低于市场价,请核实调整。
回复:主材价参考周边地级市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及市场询价综合考虑。
12、关于招标文件第20页9.4.2支付方式疑问:若不提供质量保证金保函,质保金自缺陷责任期届满后支付
回复:提供质量保证金保函即可。
13、招标文件第40页9.2 履约担保9.2.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提交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建议修改为: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
回复:不修改。
14、履约保函或者预付款保函能否直接****银行的固定版本
回复:可以。
15、招标文件第83页资信要素一览表“同类工程项目业绩”中业绩证明材料“②竣工验收报告(如有)(应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竣工时间、工程验收结论页等)等”。问:若不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是否认可
回复:认可。
16、请给明临水、临电接驳口位置及参数。
回复:不提供,投标人自行考虑。
17、请提供地勘报告。
回复:不提供。
18、请问是否提供临建办公生活区场地
回复:不提供,投标人自行考虑。
二、澄清部分
1、第九章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范本条款的修改 / 1. 增加内容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 / 14.9 有调整。
原文:中标人依法设立工人工资专户,并及时按要求足额发放作业工人工资,工人工资按工程价款的15%及以上计算,在当月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时同步转入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工人工资。中标人不得以工程款支付不及时为由拒绝支付工人工资。由此造成的工人上访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处理、招标人予以协助,若由此导致招标人损失的,全额赔偿。招标人有权直接从未支付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现文:中标人依法设立工人工资专户,并及时按要求足额发放作业工人工资,工人工资按工程价款的20%及以上计算,在当月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时同步转入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工人工资。中标人不得以工程款支付不及时为由拒绝支付工人工资。由此造成的工人上访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处理、招标人予以协助,若由此导致招标人损失的,全额赔偿。招标人有权直接从未支付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11 分包 修改如下:
| 1.11 | 分包 | □ 不允许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中标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部分非主体、非关键工作经招标人同意可分包。 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备分包相应专业的资质。 |
3、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技术标函 / (一)投标承诺书 有调整,详见附件1标书代写
附件1:(一)投标承诺书
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有不符之处的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
日期:2024年11月27日
附件1:
(一)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 :
根据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要求和内容,我公司全面响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精神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作出郑重承诺:
1. 我方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
2. 我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不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挂靠或者借用资质投标,不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不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
4. 我方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后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如我方成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按法定要求进行公开。标书代写
5. 施工工期: 日历天
6. 工程质量:合格
7. 施工安全:
8. 文明施工:
9. 投标有效期: 天
10. 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全部到位,且施工报建前不变更拟投入的相关人员,此外,保证中标后投入本项目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均符合施工报建要求,遵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等相关管理规定,否则视同违约。具体违约条款如下:(1)若经招标人同意变更的,项目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万元,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次支付违约金0.5万元,****公司的工程费中扣除;(2)若擅自变更,未签订合同的,****公司弃标,若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标书代写
11. 我方承诺:如出现《违约金一览表》的违约情况,我方愿意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12. 我方承诺:施工期间项目施工管理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保证每月实际开工天数的80%以上出勤天数,不足上述要求天数按每人2000元/天支付违约金;其他技术管理人员(指施工员、安全员)必须保证每月实际开工天数的80%以上出勤天数,不足上述要求天数的按每人1000元/天/人支付违约金。
13. 我方承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现场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施工管理,不得承担其他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招标人要求到场的会议(如项目负责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须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可委派其他人员参加),否则每次计扣1万元,计扣总额不超过10%合同金额。无故缺席5次,招标人有权与中标人解除合同。
14. 我方承诺:(1)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分别向他人转让。(2)如果出现违法分包转包的情况(合同另有规定除外),监理人有权拒绝验收和计量,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且计扣中标人违约金30万元/次。
15. 我方承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履约保函和工人工资账户证明的办理,逾期计扣违约金为1万元/天,同时招标人将提交给****建设局进行诚信惩戒处理。
16. 我方承诺:施工完成内容需符合《**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招标人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相关制度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要求中标人支付1000-5000元的违约金。
17. 我方承诺:若因我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的,每延期一天处违约金2万元(在进度款中直接扣除,最高不超过合同价的10%),该违约金招标人可以从中标人应得的工程进度款、结算款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18. 我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分别向他人转让。
19. 我方承诺:变更、修改设计的工程内容不拒绝承担,所增减工程的工程量不超过中标工程量的10%时,工期不做调整。如因设计、规划调整变更等原因,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工程量和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增减,我方需无条件配合相关工作。
20. 我方承诺:遵守《**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建设局关于建筑工地进一步推广使用装配式围挡的通知》等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未按规定实施的,招标人有权责令我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我方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我方承担。
21. 我方承诺:本项目所有款项支付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因资金审批等原因导致的延迟付款不视为任一方违约责任,我方充分清楚知悉其中风险,招标人不需承担因此导致的逾期利息及其他费用。
22. 我方承诺:加强施工管理,抓好安全、质量和进度管理,施工现场须执行实名制管理,并保证现场管理人员的每月出勤率,否则招标人有权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理,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23. 我方承诺:中标后遵守《****建设局关于更新使用〈建设工程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承诺书〉的通知》(中建通〔2019〕25号)的要求,保证工程进度价款须包含该阶段100%工人工资,工程完工后的进度价款须包含100%的工人工资。
24. 我方承诺:依法设立工人工资专户,并及时按要求足额发放作业工人工资,工人工资按工程价款的20%及以上计算,在当月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时同步转入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工人工资。中标人不得以工程款支付不及时为由拒绝支付工人工资。由此造成的工人上访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处理、招标人予以协助,若由此导致招标人损失的,全额赔偿。招标人有权直接从未支付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25. 我方承诺:工程开工前我方必须根据设计图纸、现场条件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经招标人审批后方可实施,涉及到危重大工程的施工专项方案由我方编制后进行专家评审,所需费用由我方负责。
26. 我方承诺: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我市诚信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更新诚信平台企业信息工作,如因不及时更新诚信平台企业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27. 我方承诺:招标人有权在向我方支付的工程进度款、结算款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我方已认真阅读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文件,对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文件的所有内容及规定无异议。
28. 技术标准和要求:
(保证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完成本项目,否则作不良行为处理。)
29. 分包企业需经招标人同意并满足前附表要求(该条款仅适用允许分包的项目)。
30.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执行国家、**省及**市工程建设领域有关农民工工资管理现行有效的规定。
31.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的要求办理预缴税款事项。
32. 如果我方中标后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履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
33. 我方违反上述承诺、保证,或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我方愿意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承诺单位(加盖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电子签名):
项目负责人(电子签名):
技术负责人(电子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