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4〕23号)文件要求,现将省级下达**县2024年度第三、四批资金计划安排项目作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7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反应。
联系地址:****办公室(**县狮山镇环**路149号)。联系电话:0878-****254; 监督电话:12317
附件:
1.**县2024年省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排计划表;
2.**县2024年省级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排计划表。
****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