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大庆-让胡路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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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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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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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4-11-28 11:5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4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意见反馈电话:0459-****235(法制办)
传 真:0459-****235
通讯地址:**市**区中央大街102号212室
邮 编:16345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开普化工**采暖锅炉工程项目 **市**区庆新村西侧 **** ******公司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建设地点为**市******油田****公司院内。本项目**4.2MW天然气常压锅炉1台,供办公楼、车库冬季采暖使用;配套建设软化水装置、15m高排气筒以及其它附属装置。项目总投资21.7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及主要生产设备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环保措施: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产生的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锅炉及管道试压废水、锅炉软化水、采暖锅炉外循环水。锅炉及管道试压废水,试压后可由于现场洒水抑尘或站内绿化;生活污水、炉软化水、采暖锅炉外循环水进入生活污水化粪池,定期由庆南工******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安装、减震、隔声门窗、加强日常保养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弃物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要实现固体废物处置处理率达到100%。本项目建筑垃圾送至市政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生产厂家负责更换,返厂再生;检修期产生废润滑油由有资质厂家直接密闭桶装回收,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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