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三旺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新津区五津北路23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公示

审批
四川-成都-新津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 ******区五津北路23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公示

一、基本信息

******区五津北路231号地块(以下简称“地块”****商铺(新力装饰、欧福莱陶瓷)、仓储(食用油仓库、木材仓库)、办公****协会、成****协会)、经营门市(浩宇搏击、奥雷拉丁舞、凡希舞蹈)、宿舍及空置房,根据**市******局提供的《2017****交通站点周边用地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知,地块现拟调整为居住用地(二类住宅用地及二类住宅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为了降低原址土地再利用后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风险,需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此,****(以下简称“**三旺”)委托**华展****公司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了地块的现场踏勘、相关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和快速检测等相关工作,并对以上信息进行分析总结后编制成了本调查报告,为该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本调查报告包括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建议和附图附件等主要内容。

二、调查情况

为佐证地块污染现状调查结果,本次调查通过快速检测仪器辅助工具XRF、PID,同时开展地块内土壤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检测。

快速检测结果及土壤采样分析结果显示,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规划为居住用地)要求。

三、调查结论

(1)地块位于**市**区五津北路231号,占地面积6052.00m2,中心坐标为103.811539°E,30.424774°N。

(2)地****社区闲置空地,1994****国土局将该地块(6052m2****集团有限公司(**国用(2001)字第11818号),****公司获得地块使用权之后,开始修建饲料厂及其配套办公、住宿设施。饲料厂运营时间1994年~2006年,在此期间,2004****集团有限公司将土地以入股形式出让给****(**国用(2009)字第890号)。目前,地块内主要为食用油仓库、木材仓库、办公室、经营门市及宿舍等。相邻地块主要为居民楼、道路、空地和瑞园路76号院小区。**市******局提供的《2017****交通站点周边用地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知,地块现拟调整为居住用地(二类住宅用地及二类住宅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为第一类建设用地。

(3)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调查结果,并结合历史卫星影像资料,地块内历史存在的人类活动为饲料生产、商业经营、仓储、办公和居民生活,除饲料厂之外,均不涉及工矿行业。饲料厂已于2006年搬离地块,运营期间无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中心已于2020年搬离地块,运营期间清洁剂、消毒剂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的风险基本可忽略;除洗车场遗留地下沉淀池外,地块内不涉及其余各类槽罐、池体。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情形;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快速检测结果及土壤采样分析结果显示,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规划为居住用地)要求。

(4)通过对相邻地块的调查走访,相邻地块历史及现状为居民楼、道路、空地和瑞园路76号院小区,不涉及工业企业。历史上也未曾建设过工业企业、****养殖场等。因此,相邻地块历史和现状不存在污染源。

对照《**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修订版)》(川环办函[2022]443号)中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未列入疑似污染地块且不涉及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和危险废物等行业(如:食品加工等),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查询和人员访谈等调查,无疑似污染情形的即可结束相关工作。”依据调查结果调查地块未被列入疑似污染地块,且历史及现状存在过的工矿企业仅为饲料加工(农副食品加工业,C132),不涉及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和危险废物,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当前及历史上均无污染源,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可以满足第一类用地(二类住宅用地及二类住宅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的需求,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活动结束。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相关要求,现将《******区五津北路23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联系人:赵天雪

联系电话:187****6644

五、调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名称:**华展****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28-****0033

附件:******区五津北路23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PDF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