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社会****小组会议研究,现将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中选单位:
****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对中选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提交书面意见。(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27)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