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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规划设计条件名称:****开发区2023—08#地块规划条件
建设位置:哈达大街东侧,10号供热站后侧。
变更内容:本次调整是按照《关于的批复》(前环审函【2024】16号)的具体要求,进一步优化了环保生产工艺方案,由此对容积率、建筑密度进行了合理化修正,规划指标的调整有利于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符合前郭县城市建设实际。通过本次规划条件控制规划指标修正,即将容积率由原不小于0.5修正为小于等于0.8,建筑密度由原大于等于25%修正为小于等于50%。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4日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并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我局将对书面异议进行核实和处理;逾期或者无意见,我局将依法对工程项目进行批复。
公示人:******局
联系地址:**市**大路5269号
联系电话:0438-****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