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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 | |
| 工程名称 | 祥中路(**路-子孙桥)建设工程-(K0+781.5-K0+938)工程、**市祥中路(子孙桥以东-金海洋大道)道路、桥梁工程-(K0+938-K1+058)工程 | |
| 工程规模 | **市祥中路(子孙桥以东-金海洋大道)道路、桥梁工程-(K0+938-K1+058)工程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道路挡墙、台后回填处理;排水工程(雨水管道);交通工程(标志、标线、信号灯、电子警察);电力管道工程;照明工程等道路配套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祥中路(**路-子孙桥)建设工程-(K0+781.5-K0+938)工程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道路挡墙、台后回填处理;排水工程(雨水管道);交通工程(标志、标线);电力管道工程;照明工程等道路配套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 |
| 中标人 | **** | |
| 中标价 | ****5650.00元 | |
| 中标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工 期 | 2025年6月15日前完成建设 | |
| 工程质量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 建造师(项目负责人) | 龚静 | |
| 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浙233********04564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招标人 | **** | |
| 联系电话 | 135****0595 | |
备注: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定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异议应由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必须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加盖公章,留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