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停车场****停车场)项****行政审批局以临审批招标[201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外,其余由县财政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规模:****停车场****停车场)项目工程,总设计面积0.8251万平方米,共设计机动车停车位74个,包含无障碍停车位5个。
2.1.2建设地点:**市临**
2.1.3计划工期:19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合格;
2.1.5招标范围:****停车场****停车场)项目工程,总设计面积0.8251万平方米,共设计机动车停车位74个,包含无障碍停车位5个。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9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04日00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com//)标书代写
5.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公共**交易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7.其他公示内容: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采用“分散评审”方式进行评审,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标书代写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310-****36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邵女士、董女士,联系电话:0311-****5833,邮箱:****@126.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0310-****309
电子邮箱:****@126.com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项目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停车场****停车场)项目工程 |
投标人/供应商 |
10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临**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10-****36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裕东街道东岗路与雅清街路口东南角70-26号商铺
联系人:邵女士、董女士
联系电话:0311-****5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