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4局霍尔****物流中心建设项目(EPC)项目、21局道合﹒未名府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钢材、水泥)联合二次招标采购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中国铁建14局霍尔****物流中心建设项目(EPC)项目、21局道合﹒未名府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钢材、水泥)联合二次招标采购(招标编号:****)已于2024年11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n)进行了线上开标,评标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完成了评标工作,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31日;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铁建云链平台(网址:https://www.****.cn/)、(http://www.****.cn)上同时发布。
二、 推荐中标候选人信息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拟中标总价(元) | 排序 |
| 钢材 | DHGC01 | **** | 73,011,015 | 1 |
| ******公司 | 74,275,275 | 2 | ||
| 甘****公司 | 74,607,975 | 3 | ||
| 水泥 | GTSN01 | 招标文件发售阶段,因招标文件发售不足而流标。 | —— | —— |
公示期3日,自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1日。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向招标组织单位、招标人或监督部门举报。举报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举报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时生效。
特此公告!
1.招 标 人: ****
地 址: **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工业园区
联 系 人:刘先明 电 话:155****6493 电子邮件:****@qq.com
招 标 人: ****集团****公司道合﹒未名府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部
地 址: **省**市西关路
联 系 人:徐培培 电 话:186****9134电子邮件:****@QQ.com
2.招标组织单位:****公司****中心
地 址:**省**市**区**东路150号三号楼4-5层
联系人:曹经理 电 话:029-****0589
邮箱:****@qq.com
监督电话:181****5103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