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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市官田南坂**建筑用花岗岩石矿(砌石用)矿产**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结果的公示
根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管理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闽政办〔2024〕24号)等有关工作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省**市官田南坂**建筑用花岗岩石矿(砌石用)矿产**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并已通过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0597-****483
邮 箱:****483@163..com
附件:1. **省**市官田南坂**建筑用花岗岩石矿(砌石用)矿产**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三合一方案)
2. **省**市官田南坂**建筑用花岗岩石矿(砌石用)矿产**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三合一方案)评审意见书(龙国土资矿评〔20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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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