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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1〕1号)和《****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着力解决**年、**民、工薪收入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现将**古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8号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地址:**市**区荷城街道**古镇荷谐园小区旁。 (二)房源情况:项目房屋面积为24—41平方米/套(最终实际面积以测绘报告为准)等多种户型。 (三)租金价格:租金价格调整按照**市城镇保障性**工程****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办通〔2023〕4号)执行,实行一套(间)一价,单价为15.52元/月/平方米,****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方式交纳,****公司不得向承租人变相收取中介费、服务费等其他费用。承租人应按时缴纳房屋租金和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通讯、电视等费用。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家庭为单位,也可个人申请)。 (二)申请人应该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就业、居住; (三)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原则上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四)申请人在申请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区(市、县)范围内无自有房屋(含住宅、非住宅); (五)未在本市范围内存在正在享受的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情况。 三、应提交的申请资料 (一)《**古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8号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入住申请表》;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三)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在**市的劳动合同、企事业单位聘用协议、社保缴纳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印证资料(选其一提供即可);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婚姻状况印证资料(已婚提供结婚证,****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单身提供未婚承诺书); (五)不动产权证明(无房证明)。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准入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向保障性****公司提交申请表及相应申请材料。 (二)受理审核:****公司收到齐备的申请材料后,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核验、房产比对等审核工作。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五、招租时间 本项目从2024年11月29日起招租。 六、咨询地址及咨询电话 单位名称:**** 咨询地址:**市**区**开投大厦(**古镇旁)三楼305室 咨询电话:梁先生 187****08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