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改造项目

审批
湖南-株洲-石峰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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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1-28

项目名称 株****发电厂提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区铜塘湾街道石芦路455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17829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何琦
联系人 杨乐 联系电话 138****7273
项目投资(万元) 10240 环保投资(万元) 1024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2-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包括对三条焚烧线锅炉及设备的大修和更换、风烟系统技改及烟气系统减排改造等配套设施提标改造,实现高效率低能耗生产及烟气减排;厂区孤网运行稳控系统、ACC炉排自动化控制改造和DCS控制系统升级改造、降低石灰及其它环保原材料成本,提升设备自动化率及安全稳定性;厂区发配电系统节能提效改造、空预器改造、垃圾吊行车节能及自动化改造、空压机大修及提效改造、汽轮机大修及提高汽机凝汽器真空改造等主要耗能设备及配套设施的节能增效改造,提升设备的能耗效率,节约原材料的消耗;污水站及湘江取水提质设施设备改造,提升污水处理效率,降低能耗,节约水**。综合改造后可节约厂用电3.6万千瓦时/年,氮氧化物排放减少200吨/年,烟尘排放减少3吨/年、年自来水每年减少4万吨/年,年度发电量增加900万千瓦时/年。****处理站经大修及改造后,可将原设备老化造成下降的处理量100吨/天,恢复至原环评批复处理能力。本次提标改造不会改变现有工艺,垃圾焚烧量、渗滤液处理能力均按原环评批复要求执行。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锅炉烟气中的氮氧化物采取SNCR (新增干法脱硝) 半干式反应塔 活性炭喷射 布袋除尘措施后通过烟囱排放至大气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处理站采取预处理 厌氧(UASB) MBR/超滤 纳滤/反渗透(RO)膜处理的组合工艺措施后通过在线监测的明渠排放至循环水池回用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渗滤液采取预处理 厌氧(UASB) MBR/超滤 纳滤/反渗透(RO)膜处理的组合工艺措施后通过在线监测的明渠排放至循环水池回用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选用相对低能耗低噪声的优质设备,生产车间的门窗均采用隔声效果较好的门窗,
承诺:**** 何琦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何琦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3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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