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公共场所卫生指标检测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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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共场所卫生指标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8日

**县公共场所卫生指标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于 2024年11月28日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XSXN[2024]060

二、 项目名称: **县公共场所卫生指标检测项目

三、 成交 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A3栋206

成交金额:叁拾捌万伍仟圆整(¥385000.00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1.名称:公共场所卫生指标检测

2.服务范围:****宾馆、理发店、大型超市、足浴、歌舞厅等重点公共场所的空气、顾客服务用品卫生指标检测;公共场所使用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指标检测。

3.服务标准及要求:

3.1检测机构应具有公卫检测机构资质,检测能力涵盖公共场所空气微生物、物理因素、化学因素、化学污染物、公共用品用具微生物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范围涵盖**县酿溪镇**,具有独立向社会出具检测报告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3.2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抽样检验结果要求严谨、科学、公正、准确;

3.3按时检测:按照采购人要求,严格按时开展采样、样品检测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检测评价报告,及时将检测评价结果报采购人;空气微生物样品与公共用品用具微生物样品应在3小时内完成送检。

3.4结果运用: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真实有效,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同时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不得擅自公开检测评价结果;

3.5若复检结论发生变化超过2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复检费用;

3.6如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检验检测的任何资料。

4.服务时间:20天。

五、磋商小组名单:陈建新(组长)沈泰 石致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代理服务费伍仟柒佰圆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如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感谢本****政府****公司工作的支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7****0190
地 址:**县新酿溪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酿溪镇蔡锷大道与云岭路交叉口东100米,华帝厨电四楼

联系方式:0739-****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7****019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最终报价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此中标(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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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进度跟踪
2024-11-28
中标通知
新邵县公共场所卫生指标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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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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