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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承和弘**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社会力量以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在非遗保护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按照《****旅游局关于推荐申报市级非遗工坊的通知》(鄂文旅发〔2024〕82号)要求,在各苏木乡镇、街道、非遗传承人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审核,局党组会议研究拟设立**美食坊、岚田民间雕塑坊、**非物质****基地、荣伯画廊工艺美术工坊、准利地毯植物染色手工地毯非遗工坊为旗级非遗工坊,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旅游局当面或署名书信、电话反映,并出具有关证明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477—****202
附件:拟认定旗级非遗工坊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