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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25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委托****开展**县李墩镇芹溪村幸福院项目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详细采样调查工作,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地块名称:**县李墩镇芹溪村幸福院项目用地
占地面积:647平方米;
地理位置:位于**县李墩镇芹溪村,中心点经纬度119.195367°E,27.094599°N;
未来规划: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结果表明**县李墩镇芹溪村幸福院项目用地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县李墩镇芹溪村幸福院用地环境状况可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该地块的环境调查工作可结束。该地块可作为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规划用途进行建设用地开发。
三、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系方式:138****7395
四、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方式:0591-****1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