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检测站仪器租赁服务(第二批次) | ||
| 品目 |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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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8日 17:3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1月2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郭志云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1205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道322****中心****商务局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2****906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路1号(原森宝门窗办公楼三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郭志云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检测站仪器租赁服务(第二批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22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一)将招标文件“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内容修改如下:
1、一、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小写金额: ) 1、乙方完成及达到本合同文件规定的要求与标准完成与本服务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金额中,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项目合同签订,乙方向甲方提交预付款保函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50%的预付款;2025年5月初支付合同额的15%;2025年12月初支付合同额的10%;2026年3月初支付合同额的10%;2026年12月初支付合同额的10%;2027年12月支付至合同价;
注:①在甲方支付费用前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②预付款保函的有效期为所有租赁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通过验收后6个月。
2、删除“三、工作要求与内容中的7、供应商每个月可根据采购方要求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相关站点针对环境空气VOCs等进行走航监测,对周边的空气质量进行分析并出具对应的监测报告。”
(二)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中删除“二、项目要求中6、项目租赁期内,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相关站点针对环境空气VOCs等进行走航监测,对周边的空气质量进行分析并出具对应的监测报告(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提供相关监测空气污染物类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4-11-28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大道322****中心****商务局
联系人:奚苏
联系电话:0516-****58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路1号(原森宝门窗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郭志云
联系电话:181****1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志云
电话:181****1205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