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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相关规定,2024年11月24日,****在**市**区组织召开了****河综合治理工程(**区沈家河~沙葱沟段)2022年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美锦环保****公司、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单位******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锦吉轩环保****公司、水土保持施工单位等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及参会代表实地查看了项目现场,并观看了项目影像资料,查阅了有关技术资料,同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实施情况的介绍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单位关于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的汇报等,经质询、研讨,验收组认为该项目符**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同意本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将验收材料进行公开。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锦吉轩环保****公司
监测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回族自治区/**市/**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