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 韶山市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安防工程韶山市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安防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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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安防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受****的委托,代理**市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招标,于2024年6月21日9时00分(**时间)****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开标,在****的监督下,****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进行了细致的评审,现将有关事项依法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信息

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

****

**省****公司

**达****公司

投标报价(万元)

528.175717

530.328700

531.308162

质量目标

合格

合格

合格

安全目标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安全事故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安全事故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安全事故

环保目标

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环境污染事故

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环境污染事故

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环境污染事故

工期

60日历天

60日历天

60日历天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

填报的项目业绩

1、**区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工程及农村公路安保工程(二期);
2、**县 2021 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3、**县农村公**梁信息公示牌和限载标志工程项目

1、**县 2021 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2、**县 2020 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3、**市 2019 年度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1、**市 2017 年农村通组公路安保工程

2、**市**区农村公路交安工程施工

3、汉** 2020 年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项目经理

姓名

贺德智

罗迪

谭峰

身份证号码

430********8134637

430********2176631

432********8280335

证书名称及编号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湘243****47063)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湘243****59737)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湘243****56717)

个人业绩

1、**县 2021 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县农村公**梁信息公示牌和限载标志

工程项目

**县2021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1、**市 2017 年农村通组公路安保工程

2、汉** 2020 年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项目总工

姓名

龚利

李加祥

刘学武

证书名称及编号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B082********000266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B081********000975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B081********000231

个人业绩

1、**县 2021 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县农村公**梁信息公示牌和限载标志

工程项目

**县2021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市2017年农村通组公路安保工程

二、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序号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

否决依据和原因

1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关于印发的通知》(湘发改法规〔2019〕294号)的规定,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受理投诉时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处理期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投诉事项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在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四、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以上中标候选人若无异议,招标方将确定以上中标候选人中的第一名为该项目最终中标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清溪镇**大道市交通人防大楼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35****321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市****广场605室

联系人:周博(项目负责人)、庞笑、刘笑波

联系电话:0731-****1859

传 真:0731-****1859

监督部门:****

地 址:**市**大道

电 话:0731-****7216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1-28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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