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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相关规定,****于2024年10月29日在**市**市组织召开了**核电3、4号机组220KV备用电源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履行了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手续,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措施,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防治任务,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按照批复要求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联系人:陈树起
联系电话:0535-****797
附件1:**核电3、4号机组220KV备用电源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附件2:**核电 3 、4 号机组220kV 备用电源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