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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就业资金实施细则》《**市本级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遴选工作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在通过前期报名资格审核和综合评分,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最高者选定为承训机构,中选机构为****。
公示期: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1月3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关信息存在异议,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如实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以便核查。我们将对反映人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并进行如实答复。
受理单位:
**** ****工作部(总工会)
受理电话:
0892-****055 0892-****153
受理邮箱:
****@sina.com
受理地址:
**县德吉中路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