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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作废标处理。参与采购活动的单位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询问受理部门联系电话:仲亮、010****8555 质疑受理部门联系电话:仲亮、010****8555 一、项目名称:某部光缆网工程建设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期限: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30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2 ),因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作废标处理。,项目废标 供应商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 五、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仲亮、宋佳、曹娜 联系电话:166****5116 地 址:** **市 详细地址:****C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