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海砂保管服务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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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涉案海砂保管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概况: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涉案海砂保管服务项目 |
1项 |
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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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投标供应商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号条款,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服务要求:详见询价文件商务和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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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12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4.服务内容:我部拟选择1家服务单位负责提供涉案海砂的保管场地、日常管理、搬运、装卸等服务。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n)“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标书代写
(四)满足《****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加盖公章)。
2.对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在处罚期限内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报价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www.****.cn)对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标书代写
3.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
六、报名、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上午9时00分标书代写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骆先生
电话:0768-****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