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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24年11月29日,我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心**市长盛西路333号综合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730-****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羊楼司107国道旁尖**路46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志远****公司 |
| 项目概况 | ****位于**市羊楼司镇107国道旁尖**路46号,项目占地面积370m2、建筑面积约2100m2,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9万元),建设1栋7F医院大楼(含负一楼),病床总数35张,设有内科、中医科、医学影像科等科室,员工20人,食堂1个,医院布草自行洗涤。配套建设1****处理站(14m3/d)、医疗固废暂存间(12m2)等环保设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设口腔科、牙科及传染科。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分析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 2.废气污染防治。 3.噪声污染防治。 4.固体废物防治。 5.加强环境管理与环境风险防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