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9 09:3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45万吨高活性钢渣微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907
通讯地址:****中心二楼东侧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024200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年产45万吨高活性钢渣微粉项目 | **自治区**市**县******开发区汐子园区 | **** | **欣程环 ****公司 | 本项目位于**自治区**市**县******开发区汐子园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9°15'33.341"、北纬41°50'21.432"。项目占地面积为38400.26m2。 该项目为**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成1条年产15万吨高活性钢渣微粉生产线,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二期建成2条年产15万高活性钢渣微粉生产线,完善成品外发系统。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482.5万元。项目全部建成后达到年产45万吨高活性钢渣微粉生产能力。 | 一、废水 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防渗****园区污水管****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废气 1.破碎废气、辊磨废气、磁选废气: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分离废气:钢渣粉仓顶设有固气分离系统,分离后的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3.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4.无组织废气:堆料棚及生产车间密闭。 三、固体废物 1.废除尘布袋:由供应商回收。 2.除尘灰:全部返回生产线。 3.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4.生活垃圾:****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四、噪声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安装隔声罩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