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正文
1
**我武****公司年产200万皮炎诊断贴剂项目
湖德环建〔2024〕186号
2024/11/25
湖德环建〔2024〕186号-我武审批意见
2
**县新禹圩整治工程
湖德环建〔2024〕187号
2024/11/27
湖德环建〔2024〕187号-新禹圩
3
百德时尚产业园数码印花项目及配套环保处理设施“打捆”审批建设项目
湖德环建〔2024〕188号
2024/11/28
湖德环建〔2024〕188号-百德打捆
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0日(7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