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2016年12月颁布、2017年7月1日起实施的《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将拟收回或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土地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土地用途变更为上述公共设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重点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对暂不开发的污染场地,开展以防治污染扩散为目的的环境风险评估和风险管控。因此,2024年7月,在****规划局的委托下,****勘查开发局****调查队****地质局区调队)对该地块展开了初步污染调查工作,该调查过程进行了污染源分析与表土的快速便捷检测,地块污染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无明显超标污染物与高危污染因子。现将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本次调查范围为**市雨****片区二台地4-08红线地块,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03°03' 28.4982",北纬29°59' 38.4210",占地面积64866 m2,位于**省**市雨**蓝花楹西路。2024年7月,土壤污染调查人员对该地块实地踏勘与人员访谈,2024年7月,土壤污染调查人员对该地块实地踏勘与人员访谈,该地块整体现状如图4.2-1,2022年居民区拆除后的地块硬化完好,在拆除区边缘残留约建渣5~8m3,残留建渣量较少,后期规划为居住用地可用于地基填埋,其余建渣均被运走,运送至**市其他道路施工项目,用于平衡土石方。地块内其余区域均被用于种植天然草皮,地块内水塘用于蓄水,主要用途为灌溉。
为更好地了解地块内土壤中重金属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我单位在地块调查范围内选取10个点位进行土壤质量状况进行快速检测(XRF),本次调查所用快速分析仪为奥林巴斯手持式XRF土壤重金属分析仪Vanta,检出限为1ppm-99.99%,在现场快速检测前快速检测仪经过现场原装校准片校准,仪器运行正常。样点检测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内土壤表层快速检测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 》 (GB 36600-2018) 和《**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结论:**市雨****片区二台地4-08红线地块原用途为农田与居民区,拟规划用途为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经过现场踏勘与快筛、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市雨****片区二台地4-08红线地块历史上无工业生产活动,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对土壤的影响非常小,符合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的用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