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于2024年8月23日就非财政性资金****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并于2024年8月26日发布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现因故就本项目中标结果更正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重)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劳务派遣服务供应商采购计划用工93人(具体以实际派遣人数为准),岗位包括但不限于洗涤人员、保洁人员、安保人员、导医导诊人员、外勤服务人员、胃镜室工人、助理护士等,项目服务时间: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及中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24年8月2日在http://www.****.cn/();http://www.****.net(****网站);****官网(http://www.****.cn/发布招标公告。
本项目于2024年8月26日在http://www.****.cn/();http://www.****.net(****网站);****官网(http://www.****.cn/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四、****一中标人(**富翔鸿基****公司)在履约过程中主动书面与招标人解除合同,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书面表示放弃本项目中标人资格,第三中标候选人(****)确认书面同意中标并履约,现就本项目中标结果更正如下:
| 中标人 | 中标人地址 | 中标投标报价(元) |
| **** | **县恭城镇拱辰东路八巷35号 | 捌万玖仟贰佰捌拾元整(¥89280.00) |
五、公告期限:一个工作日。
六、联系事项:
招标人:****
地址:**市**县恭城镇**街108号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市**区穿山街道办莫家里二路文化室四楼
联系人:秦志伟、刘芳芳
联系电话:0773-****907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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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