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有偿使用出让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有偿使用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项目内容:
**县**7912个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公开有偿出让20年,由受让方向社会提供普遍、连续、无歧视的停车服务,按批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收费。
2.2有偿出让金:20961.00万元(市场评估价值)。
2.3出让期限:20年(含建设过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2.4项目地点:**省**市**县城。
2.5服务要求:运营及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并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3.1投****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四表一注”不得缺少任何一项,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声明函)。
3.3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21年1月至今,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未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权。
(4)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其他: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月24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标书代写
5.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5.3地点:****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本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省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人对于其他媒介转载的公告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
地址:**市**县北门街锦绣新苑(春光路)西南侧约60米
联系人: 平坤良
电话:0874-****911(181****2087)
时间: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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