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安置分配项目(第一批次****人民政府批准,业主单位为:****,委托的代理机构为:****;****基地进行公开安置分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基地安置分配项目(第一批次)
2、项目地点:**县梅洲乡梅溪村
3、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于2024年7月24日通过农转用审批。此次安置分配共有18宗宅基地。****公司得出如下表:
| 序号 |
宅基地编号 |
宅基地面积 |
基础配套设施费(元) |
| 1 |
A-06 |
115m2 |
279500.00 |
| 2 |
A-07 |
115m2 |
279500.00 |
| 3 |
A-08 |
90m2 |
212000.00 |
| 4 |
A-09 |
90m2 |
212000.00 |
| 5 |
B-01 |
90m2 |
212000.00 |
| 6 |
B-02 |
90m2 |
212000.00 |
| 7 |
B-03 |
90m2 |
212000.00 |
| 8 |
B-04 |
90m2 |
212000.00 |
| 9 |
B-09 |
92m2 |
216700.00 |
| 10 |
B-10 |
92m2 |
223600.00 |
| 11 |
B-11 |
82.8m2 |
201300.00 |
| 12 |
B-12 |
82.8m2 |
195000.00 |
| 13 |
B-13 |
82.8m2 |
195000.00 |
| 14 |
B-14 |
82.8m2 |
201300.00 |
| 15 |
C-01 |
90m2 |
212000.00 |
| 16 |
C-02 |
90m2 |
218800.00 |
| 17 |
C-03 |
90m2 |
218800.00 |
| 18 |
C-04 |
90m2 |
212000.00 |
注:具体规划户型图详见后附平面图。
4、建房要求:
(1)安置在****基地的村民,需要按照“诏政综【2020】27号文印发关于《**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诏委办【2022】24号文关于印发《**县建立健全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进行申请,待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
(2)安****村委会制定的建房规定,建设模式为“统规自建”,按照规定建设,统一地平,统一外墙装饰;统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主体和外墙装修完整;安置户必须按照建设审批申请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3)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建设,****基地及建房审批后, 需24个月内完成立面、外观和屋顶装饰建设。
二、招标方式
公开安置分配
三、分配的对象
1、****基地分配的对象必须是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户籍地在**县梅洲乡梅溪村的自然人(户籍所在地以户口簿为准)。根据《关于****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21】2号)的文件精神,报名对象需要符合“一户一宅”条件。****基地分配的对象:按照文件“一户一宅”标准家庭人口3人以下(含3****基地面积不得超过80m2,4-5人的不得超过100m2,6人以上的不得超过120m2。
2、如实际居住人口数多于户口本登记数的,报名时应提供相关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等。且必须于建房申请前完成户口迁入,否则视为放弃安置分配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村集体收回重新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安置分配。
3、一户口本仅限户****基地报名,每一户口本****基地,如已分配,不再参与后续的摇号。如参与报名的村民是户内成员的妻子但未迁入本村户口,则需提供结婚证明(如:结婚证)。
注:①报名115m2宅基地的投****基地可参与82.8m2、90m2和92m2的摇球分配,如已分配,不再参与后续的摇号。
②所有退休回乡干部职工以及公职人****基地的安置分配;
③报名时需提供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2份),户口本原件(户口本复印件2份)(所提供的材料都需签字按指纹)。
4、报名结束后,村委会将报名名单进行资格审核上墙公示并接受村民监督,公示期为3天。如有异议,村委会收集反馈意见,并于公示期满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就报名名单及公示期反馈意见于大会上进行资格审核并表决,对不满足住房困难的或无房户要求的,将通知不进行本次安置,并将合格名单进行公示。
四、分配方式
采用随机抽取中标法。
五、投标保证金及提交方式
(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上午10:00时,提交保证金时请用信封袋密封,注明投标人名称。标书代写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写明投标人的姓名。
(4)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基地规范建设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申请退还;不中标者保证金当场退还。
(5)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天内缴纳基础配套设施费并到村部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招标人可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以重新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否则,招标人可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标人根据相关程序重新确定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若有时),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六、公告时间、报名时间与地点
本项目公告时间为2024年11月29至2024年12月13日;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02至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6日17:30, 逾期不侯。标书代写
报名地点:**县梅洲乡梅溪村村部。
报名材料费每户2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七、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上午 10:00时;于2024年12月17日上午8:30时开始签到。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县梅洲乡梅溪村村部会议室标书代写
除工作人员外,非投标人不得进入投标现场,投标人凭报名凭证、身份证原件经审核无误后方可进入招标现场(一户只可派出一名代表参加现场投标),进入招标现场要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交头接耳,相互商量;若发现恶意串标,则取消投标资格。
八、发布公告的地址及媒介
****政府网(http://www.****.cn)、****政府公开栏、**县梅洲乡梅溪村公告栏、梅溪村小微权力监督群。
九、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39****4106
代理机构:****
联系人:小沈
电话:0596—****321
开标现场中一切事宜解释权为招标人所有,本次招投标有关事项由招标人解释。招投标活动现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有权作出紧急处理。标书代写
附件一:
****基地安置分配项目(第一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