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河南永银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氢气输送及燃氢综合利用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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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氢气输送及燃氢综合利用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标段编号:****G001

信息提供日期:2024-11-29

****氢气输送及燃氢综合利用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 评标情况

项目名称:****氢气输送及燃氢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编号:****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721.86元;工期:甲方通知施工之日起40日历天;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大宏****公司;投标报价:****210.66元;工期:甲方通知施工之日起40日历天;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序号

标段编号

单位名称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

1

****G001

****

王献磊

项目经理

410********926741X

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豫141********04722、豫**B(2023)****100

2

****G001

**大宏****公司

王素文

项目经理

412********2145320

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豫241****46194、豫**B(2023) ****161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大宏****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要求。

二、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2日。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

1.1投标人可对招标程序及结果的合法性提出异议;

1.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可提出异议,超出时限将不予受理,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提交异议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3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处,电话:0370-****705,电子邮件:****@163.com;

2、无效异议及不良异议

2.1以下情况视为无效异议,异议受理部门将不予受理:

2.1.1超过异议受理时限提出的新的异议内容;

2.1.2未向异议受理部门提交关于异议内容真实性和证据来源合法性的书面保证及证明材料的异议;

2.1.3涉及招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商业秘密及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提供上述信息具体来源的异议;

2.1.4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全,经异议受理部门要求仍须补充资料而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的;

2.2提供的异议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或编造虚假异议内容或证明材料的异议,将被视为不良异议。不良异议****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处理,情节严重****公司今后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集团有限公司监督组。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县****段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395-****885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处

地址:**省**市芒砀路443号永煤**大厦15楼1509房间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0-****705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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