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宋河、**、关家河、龙河、杜河等五条山洪沟治理工程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
发包人(全称): ****
承包人(全称): ******公司
****(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市**区宋河、**、关家河、龙河、杜河等五条山洪沟治理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 ******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施工三标段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市**区宋河、**、关家河、龙河、杜河等五条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三标段
工程地点: **市**区高梁店乡
工程内容:对龙河进行清淤疏浚、岸坡护砌
资金来源: 增发国债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二、合同工期
总工期8个月,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四、签约合同价
人民币(大写):捌佰玖拾叁万玖仟柒佰零贰元捌角玖分(¥:****702.89元)。
五、付款方式
开工前预付工程款30%,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分期拨付工程款,并预留工程中标价的3%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质量保证金一次性退还。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
1、本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七、 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八、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工前需以履约保函或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缴纳的方式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九、本协议一式 陆 份。双方各执 叁 份。
十、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六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